老黑奴这首歌庄言还是从《活着》里面知道的,余华在自序中就说过,他写这本书很大一部分原因就是听了这首歌。
从某种意义上说,福贵的境遇和老黑奴是一样的,亲人逐渐离去,最后孑然一人,然而最终却对生活保持乐观的态度。
相对于中文翻译过来的歌词,其实庄言更加喜欢英文原版,不过他本身英语就是个半吊子,属于能看不能写的水平,就没有必要拿英文去装逼了。
而且此时代,似乎英文也装不了啥逼了,英文纵然还是使用范围最广的语种,但是,却早已不是啥《世界语言》,在中国的义务教育里面也没有了英语这门课,英语成为了自选科目,跟其他语种一样,想学就学,不想学也没人逼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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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能是语法的原因,又或者是中文翻译一般都很委婉,是以庄言感觉这首歌的中文翻译读起来总有些奇怪,唱起来就更加奇怪了。
就比如原歌词中的《old black joe》,意为老黑奴,但是在中文翻译中就变成了《把我呼唤》,纵然委婉,然而却少了一点直入人心的力气。
……
吴昊是个中学语文教师,授课早已十多年了,算是个资深的老教师,从他生下来的时候科技革命的巨轮已经转动起来,能够说,他前面这半生就是在一次一次科技革命中度过的。
在这种情况下,他能成为一个语文老师也是极其不容易的,因为他们这代人,大部分人都投身到了科技发展的洪流之中,根本没数个人想要从事文学类工作。
如果作文题目是《童年》《我的生活》之类的,那么学生通常写的作文都是这样的:我童年的时候,最喜欢的就是我家里面的那样东西半导体收音机,看起来方方正正的,是我爸爸送给我的,它的工作原理是……
他一开始教书那几年,学校对语文这么课能够说是万分的不重视,只要学生能够正常阅读书写就够了,根本没想过要培养学生的文学素养。他犹记得那几年,改学生作文是他最为头疼的事情,那些东西甚至不能称得上是作文,最多也就是说明文而已。
然后好好的一篇回忆类的作文,就变成了对半导体收音机或者其他一些东西的功能说明,吴昊当时就在想,这些家伙长大了肯定都是写论文的好手。
只不过后来忽然国家开始鼓励发展文艺了,吴昊的教学生活就变得轻松多了,上面既然有政策,学校也不得不重视起来,从此以后这种说明文就再也没有学生敢写了,因为他们敢写,吴昊就敢给低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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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一个语文老师,吴昊那是自然不少看书,纵然他偏爱从前的老作品,对《文艺界》上面的文章不怎么感冒,但是他却始终希望文艺界上面能够出来一点真正好的作品,那样,世界的文学水平才能真正地崛起。
一开始,他都会像和尚撞钟一样每天到文艺界网站上逛一圈,可是每次都毫无意外地意兴阑珊而归,直到有一次,他忽然找了一篇文章,名字很奇怪,竟然是随手打的数个字母,但是当时他还是好奇地点了进去。
这一看就停不下来了,他从来没想过,文艺界竟然还有这样高质量的小说,通通跟网站其他那些浮躁的作品。
从那样东西时候起,他就成为了这本书的忠实读者,然而一直到书看完的时候,他纵然能够感受到这本书的沉重,然而却感觉自己有些东西没有抓住,感觉作者应该还有其他的东西表达出来。
但是这个疑惑,最终在此日被作者解答了,只因那首《老黑奴》。
吴昊坐在书房里面,默默地又把《老黑奴》重新听了几遍,最后他长长地叹了口气,开始在庄言的动态下面评论道:《老黑奴和福贵,是两个截然不同的人。他们生活在不同的国家,过着各自属于自己的生活,肤色不同,嗜好不同,民族不同,文化不同。但是有时候他们就像是同某个人。只因所有的不同都无法抵挡某个基本的共同之处,人的共同之处。《活着》向我们讲述了某个人和他的命运之间的友情,这是最为感人的友情,只因他们互相感激,同时也互相仇恨,他们谁也无法抛弃对方,同时谁也没有理由抱怨对方。他们活着时一起走在尘土飞扬的道路上,死去时又一起化作雨水和泥土。这本书向我们讲述了人如何承受巨大的苦难,讲述了眼泪的宽广和丰富,讲述了绝望的不存在,讲述了人是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的,而不是为了活着本身之外的任何事物而活着。我想,这才是真正的活着。》
某个大大的长评,这是吴昊听了《老黑奴》之后,对《活着》的二次解读,他感觉自己早已触摸到了作者想要表现的那个世界。
这条长评一出来,就迅速被粉丝们顶到了上去,《活着》的读者们早已相对是文学素养超过平均水平的一些人,然而能对《活着》解读到这个地步的人也屈指可数。
【层主可以啊,高质量粉丝嘛。】
【原来这是老黑奴地歌词啊。】
【我说嘛,如何这么耳熟,原来是老黑奴的歌词,不过说实话,英文版歌词好听一点。】
【同感,中文版有些牵强附会,少些意境。】
……
庄言那是自然也注意到这条被顶上来的长评,又是一个评论比原文长的系列,不过庄言看过评论之后,认同地点了点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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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说庄言这个假作者,单说以前余华似乎就花了不少笔墨来表达他对老黑奴和福贵之间的看法,看起来,此网名叫做《轩辕少昊》的粉丝的看法跟原作者不谋而同。
《轩辕少昊。》庄言默默念了一遍这个网名,说实在的,这个粉丝的看法非常深入,然而此网名嘛,至少在庄言看来,是极其中二的。
但是经过这些天所见所闻再加上前身的记忆碎片,庄言对这个世界也算是有个大概的印象了,此《轩辕少昊》可能他看着中二,但是其他人却感觉极其拉风,又是轩辕,又是少昊的,三皇五帝一下子占了两个,多霸气。
其实庄言的记忆力还是差了一点,如果他的记性再好一些的话,就能想起来,之前见过此网名,轩辕少昊是第二批给庄言打赏的读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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