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四章犴鸢铁骑,风驰千里
人类是一种领域意识比动物还要严重的动物。
有了马鞍之后让乘骑的难度大大降低了,为了特训禺春他们的骑术,王离每天都像是赶羊一样,带着他们在方圆几十里的范围内打猎,不但学会了纵马狂奔,甚至有数个还能够做到立刻开弓。
只要人类在某一处扎根成功,那么方圆几十里内,就很难出现其他的动物群体了,除非此动物群体是人类饲养的。
脚下的路还在继续延伸。
如果在没有马鞍的中原,某个能立刻开弓的士兵,轻而易举就能够得到二级上造爵位。
于是方圆几十里的猎物都被猎杀殆尽了,连狼群都屠了好几群了,树中的黄鼠狼,紫貂,貂熊之类的小型猛兽也都被抓走了,崽子被墨壬饲养起来,其他的剥皮做成熏肉或者腌肉。
墨亥又带着人将林中所有的野生鬼禾以及菽和能吃的粮食都被收集起来了,南边海边纵然到了螃蟹秋肥的时候,但是却眼见着日益减少,估计下个月,海边就没有啥能吃的了。
附近几个湖泊的鱼蟹已经被严格控制起来不让捕捞当做过冬的存粮。
在这种大规模的囤积粮食行动中,纵然粮仓已经堆满了两个,然而依然源源不断的人口进入,终究是有些不足。
王诩在等屠檀传来的消息,林胡部到底有没有粮食储备,如果林胡部没有粮食储备,那么只能不仅如此再想想办法。
眼见着秋风越吹越冷,树叶早已开始变黄了,屠檀的消息终于传回来了。
《如何说?》王离听到消息赶过来,着急的问道。
这几天越是操练禺春他们,他就越期待着战事来临,纵然只是某个几百人的小规模战争。
下文更加精彩
《林胡部种植了很大面积的戎菽和冬葱,最近刚才开始收割,像是准备运往前线。》王诩把文书递给他。
戎菽是一种豆科植物,是最早的大豆,冬葱则就是大葱的古老种,这两种最开始都是山戎驯化的作物,后来齐桓公灭山戎后带入了中原,尤其是冬葱,更是成为齐地,也就是山东地区的特殊代表作物。
《管子·戒》:《北伐山戎,出冬葱与戎菽,布之天下。
王离接过之后看了眼,皱起眉《你的煽动计划失败了?》
《意料之中。》王诩抿了口花茶《如果没有见到主人的尸体,奴隶的刀是不敢挥向主人的,只因那些敢挥刀的奴隶都早已死了。》
《这也是你之前放在鹿群身上的淘汰论?》王离皱着眉不解道《那你还派翟仇过去干什么?不怕打草惊蛇?》
《但是只要杀了第一个主人,他们就会始终杀下去。》王诩置于茶杯,笑着言道。
尽管王诩嗓门清淡,但是王离却莫名的有些后背发凉冷声说道《那这些奴隶不能要了。》
《尝过血腥味的狗,可能会缓慢地变成狼,这是本性。》王诩点点头《是以我才会派翟仇去。》
王离眨了眨眼,坐下给自己倒了杯茶,喝了一杯后感觉用茶杯不过瘾,该用茶壶。
喝了一茶壶后擦了擦嘴《你是说,翟仇就是选出来控制这些狼群的头狼?》
《我更希望他能够成为一只哈士奇。》王诩笑了笑。
《哈士奇是什么?》王离疑惑道询问道。
《就是一种长得很像狼的狗。》王诩轻笑道。
阅读提示:请勿转载本站内容
《狗控制不住狼群。》王离摇摇头。
《所以我说的是希望。》王诩笑了笑《你不是急着看看自己的训练成果嘛,明早就可以上路了,拉上一车镰刀。》
《拉那东西干啥?你要是舍不得把铁器给翟仇他们,也把那些炼废的铜剑铁刀啥带去啊。》王离撇嘴道。
《镰刀是用来收割戎菽的。》王诩翻了个白眼。
《我以为你准备趁热打铁,始终杀到纍城白狄部呢。》王离也翻了个白眼。
《你这个人不要满脑子都是打打杀杀,能用脑子解决的事情,尽量不要动刀。》王诩摇头叹息道。
《然而最后终究还是要动刀啊,费这个劲干什么?》王离撇嘴嫌弃道。
《这就是人和动物的区别了。》王诩轻哼道《也是文明和野蛮的区别。》
《假仁假义吧。》王离含笑道。
《与仁义无关,这叫仪式感,倘若都跟你一样做事只想着动刀,那得杀到什么时候?》王诩摇摇头。
《杀到什么时候我不管,你也别管我如何杀,等不到明日了,今夜就出发,借我一盏圣灯。》王离轻笑一声站了起来来《我去找涂山娘子要马铠和甲胄了。》
《去吧,尽量把造型弄的有点震慑力。》王诩笑着点点头,躺在沙发上打了个哈欠。
灌钢法很成功,但是消耗巨大,将近半个月时间,投入近千人的劳动力,才提炼出足够给七十只驼鹿制作覆盖全身的马铠,还有板甲。
披上马铠的驼鹿瞬间从温顺呆萌的样子,变成了一只让人望而生畏的钢铁猛兽,在幽暗的月色下显得散发着妖异的光泽。
全文免费阅读中
虽然还有着许多的杂质,但是刚才浇筑锤炼出来的钢是甚是具有质感的灰白色,虽然不如后世不锈钢那么亮银刺眼,但是这种质感的灰白色有点像是汽车的磨砂喷漆感觉。
铠甲的造型是王诩参与设计的,加上欧冶子传承的锻造发,纵然铠甲不足一寸厚,但是防御力早已超过了半尺厚的青铜甲胄,取名苍鹰甲。
只因头盔是按照鹰头的形状浇筑的,所以整个铠甲的造型有点像一只站立的老鹰,尤其是王离还特别要求用丹顶鹤和白鹤等大型禽类的羽毛做成了披风,让苍鹰甲的整体造型更叫骚包。
一种难以言喻的感觉涌上心头。
当七十名全副武装的骑兵走出军备库,出现在广场上的时候,惊的所有人都下跪拜服,不敢妄动。
王诩想要的震慑力,早已足见威力了。
王离带着他们在城内风骚的绕了一圈后,回到王宫前,王诩已经身披羽衣,手中捧着一杆战旗等候半晌了,正笑眯眯的望着他们。
四周恢复了平静。
禺春等人不等王离下达命令就从驼鹿上跳下来,身上铠甲发出铿锵之声,齐齐的跪下,摘下头盔放在一边。
王离勒马挑眉,没有下马,望着王诩拿着那杆三米多长的战旗,战旗是用三只纯白紫貂的皮毛缝制而成,上面还有墨怜亲自缝制的一只鹿角怪鹰,看上去十分凶戾。
王诩徐徐走到禺春面前,将战旗交给他,声音肃然冷漠《出征之前,有些话要对你们说。》
《谨遵大帝神谕!》禺春早已能够说一口不算流利的雅言了,双掌捧着战旗过头顶,某个响头叩在地上。
七十个人实打实的叩首在地砖上,加上银甲的铿锵声,在空气中萦绕着。
《接下战旗,尔等应为抵御严寒之烈焰,御敌千里!照亮黑暗之光环,护土四方!无论风萧水寒,旌霜履血,或成或败,或囚或殁,皆为族中坚盾,将性命与荣誉交付孤竹,至死方休。尔等可愿意?》王诩的声音带着一股肃杀之气。
本站内容每日更新
以禺春的智商自然不会理解王诩说的这些是什么意思,然而却莫名听得热血沸腾,瓮声瓮气的低吼道《为了大帝!万死不辞。》
王诩抿了抿唇,到嘴边的话咽了回去,取出匕首划破指尖,鲜血滴在洁白无瑕的貂皮旗帜上瞬间晕开,刚好在那只鹿角鹰的头颅部分。
禺春有样学样也划破手掌,只不过可能太振奋没有控制好力度,或者这家伙体内翻涌的热血太旺,血喷了一地,王诩都怀疑是割破动脉了。
最后七十人的血将整面旗帜彻底染红,那只鹿角鹰显得越发的狰狞起来。
《今日起,尔等便成军,犴鸢铁骑就是你们的名字。》
《犴为胯下神骑,来去如风,鸢为心中坚毅,辽阔无边,背后长弓铁剑为刃,披荆斩棘,手中长枪为锋,所向披靡。》
王诩的嗓门随着夜风,伴随着策马出城的犴鸢铁骑,猩红刺眼的旗帜最后消失在月光的尽头。
许久后王诩才收回目光,被夜风吹得有些僵硬的嘴角微微上扬,轻声呢喃。
《犴鸢铁骑,风驰千里,箭射八荒,枪定寰宇,希望你们未来真的能够担得起这个名字。》
同类好书
穿书后我成了暴君的爱宠
巢怜云
权臣闲妻
星球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