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元大陆,北州,伏龙山。
这个地方,便是北州最大的修行门派——天龙宗的宗门所在。
云深处,隐约有亭台楼阁,时隐时现,犹如天上宫阙。
北周十七国,人口不下三百亿,只有极具修行潜质,天赋异禀的少年男女,才有资格被天龙宗选中,成为外门弟子。
脚下的路还在继续延伸。
七月十六,晴。
一袭白衣,唇红齿白,俊秀如烟火的翩翩美少年,站在后山云雾缭绕的悬崖边,山风将他的长发与一袭白衣吹起,却未能在他的眸中拂起一丝涟漪。
那双眸子,犹如一潭深水,饱含着岁月的沧桑,绝不该是某个少年该有的双眸。
然而,随着少年嘴角微扬,眼中的岁月痕迹瞬间荡然无存,取而代之的,是一抹机灵少年才有的狡黠。
少年的后方,站着个一袭龙虎道袍,须发皆白,却仙风道骨的老者,双目开阖间,有雷蛇在眼瞳中,似游龙般游走。
吕清尘,天龙宗前宗主,六十年前,在他八百二十岁大寿时,已将宗主之位,传给了自己的亲传大弟子、当代天龙宗宗主齐玄之,自己成了宗门的太上长老,闭生死关去了。
《决定了?》吕清尘问道。
少年转过身来,笑容温煦,朝老者沉沉地一拜。
《师父,我知晓您想让我斩断尘缘,像大师兄、二师兄五师姐那般,一心修行,有朝一日,能窥见大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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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我不是大师兄,更不是二师兄,我是您二百七十年前收下的最后一个亲传弟子,我是大家的九师弟……
在这方天地,我有我必须追寻的东西。》
吕清尘微微一叹:《你要追寻的东西,真比修行者梦寐以求的天地大道还重要吗?》
少年笑而不语,吕清尘重新叹息。
——答案早已有了。
此他最疼爱宠溺,也是他众多精彩绝艳的亲传弟子之中,天赋最高的老幺,修行界百年一出的修行天才,若非因为自己心中那一抹执念。
二十年前便已是宗门修行第一人,青春一辈弟子最为敬仰的‘九师叔祖’,怎会在明知准备不足的情况下,强行破境,引来天劫雷罚。
他渡劫失败,最后带着生前记忆,兵解转生呢?
吕清尘最清楚,再给九弟子一年时间,他绝对有七成的机会扛过天劫,成就无上修行伟业。
老九之是以这么做,目的就是不想飞升,去往传说中的绝对强者世界,老九对人世间的留恋,近乎病态,因为这方世界有老九一直在苦苦找寻之人。
《值得吗?》吕清尘还是忍不住问道。
《值得!》少年目光坚毅。
《已有了她转世之身的消息?》吕清尘皱眉道。
《这几日打坐冥想时,忽有感应。》少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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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哎……既如此,你便去罢。只当是到世俗中走一遭,再历红尘了!》吕清尘道。
少年重新向老者沉沉地一拜:《师父,徒儿这便去了……等徒儿这次归来,一定告诉您,徒儿‘家乡’……那个叫‘地球’的海外之岛的风土人情,以及‘飞机’、‘电话’等奇异物事的趣处。》
吕清尘淡然一笑,挥了挥长袍衣袖。
少年第三次作揖深拜,不言再见,从千丈悬崖一跃而下,身影很快便消失在云雾之中……
一年后……
北州十七国之一的流夏国,樊城,鱼龙帮。
鱼龙帮只是普通的江湖门派,在樊城却拥有着不容小觑的实力。
谁都不曾想到,一名浮萍少年,一跃成为了鱼龙帮帮主的亲传弟子,这小子除了长得好看,眉清目秀,像个漂亮娘们似的,其余实在是一无是处。
帮主教他的拳脚功夫,半分没学会,马步都不会扎,更别谈其它了。
之是以能成为鱼龙帮帮主的亲传弟子,只因为一年前,帮主遭到另一江湖门派金剑门暗算,重伤逃遁。
眼看就要被仇家追上,一通乱跑,阴差阳错,进了一条暗巷,就在即将昏迷之际,被暗巷中一名小乞丐救下,带回自己栖身的破庙,还用自制的草药给帮主治伤。
连续十多天的高烧,昏迷又醒来,醒来后又昏迷,最后鱼龙帮帮主冷锋,竟奇迹般活了下来,养好了伤,返回帮中,带着门下弟子,挑了整个金剑门,将乞丐少年带回鱼龙帮,收为弟子。
——乞丐少年,是除了自己女儿冷凝雪以外,冷锋收的唯一弟子。
这名在外人看来极为幸运的乞丐少年,名叫沈炎,一年前,他还在修行门派天龙宗,正是吕清尘老人的亲传九弟子,绝顶的修行强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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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刻,沈炎是鱼龙帮帮主冷锋的爱徒,本该受近千帮众的爱戴尊重,而他如今真实的境遇,却是‘过街老鼠’,无人待见,甚至人人喊打。
不学无术也就罢了,可这个‘小乞丐’,机缘巧合下遇到了贵人,救了鱼龙帮帮主冷锋,结了善缘,一朝得势,就开始‘飘’了,将小人得志的嘴脸,演绎的淋漓尽致。
嚣张、跋扈,仗着有鱼龙帮、有冷锋撑腰,到处惹是生非。
一种难以言喻的感觉涌上心头。
《那是啥地方?》
沈炎一身青衣,嘴里斜叼着一根狗尾巴草,指了指前方街面上,一家规模极大的酒楼,歪斜着脑袋,一脸痞气的问道。
沈炎一身世俗的污浊之气,除了相貌依旧俊美,哪里还有‘天龙宗九师叔祖’的一丝出尘脱俗痕迹?完通通全的市井泼皮一枚!
四周恢复了平静。
《那是醉仙楼,我们樊城最大的酒楼,最普通的席面,都要三两银子。若想吃最顶尖的菜肴,喝最好的女儿红,没有二十两银子,想都别想!》
他叫候三,鱼龙帮最外围的普通帮众,那微薄的月例,勉强只能混个温饱。
一名与沈炎年纪相仿,十五六岁,尖嘴猴腮,容貌猥琐的少年,充满向往的看着酒楼方向,咂了砸嘴言道。
自从沈炎来到鱼龙帮,别的帮众都对沈炎充满鄙夷,不屑一顾,唯有侯三,鞍前马后跟随,成了沈炎最忠心的狗腿子。
《想不思及醉仙楼搞一桌,整几个硬菜?》沈炎笑着问道。
《炎哥,硬菜是什么菜?》侯三不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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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额......》
沈炎觑了一眼脚边的碎砖,强忍着捡起碎砖塞进侯三嘴里的冲动。
《硬菜就是很硬的菜......走,哥带你去长长见识。》
侯三犹豫的言道:《炎哥,要不还是算了吧。醉仙楼可不比以前我们吃过霸王餐的别家酒楼......炎哥,你听我说,嗨,你等等我啊。》
侯三话还没说完,沈炎已快步走向了醉仙楼,前者边喊边追了上去。
......
临窗的座位,一桌面上等的酒水席面,三十年陈的女儿红,封泥刚拍开,酒香瞬间弥散开来,醉人心脾。
醉仙鸭、八宝鸡、松鼠酱墨鱼......
每一道都是醉仙楼的招牌菜,也是沈炎口中的‘硬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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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看只是鸡鸭鱼等看似普通的食材,可每一道菜都在十两纹银以上,这些家畜,自幼便不食五谷,以昂贵药材饲养,人参、灵芝磨粉后,用山泉调和喂食,真真是下了血本的。
《吃饱了吗?》
沈炎没如何动筷子,女儿红却喝了半坛,不见微醺之态,越喝眼睛越亮。
时间在不知不觉中流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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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了一眼正大快朵颐,满嘴流油的侯三,沈炎笑着问道。
‘嗝......’
侯三打了个尾音很长的饱嗝,用衣袖抹了抹嘴上的油腻,揉着肚子表示自己吃饱了,况且还很撑。
猥琐少年侯三,眼珠子滴溜溜乱转,沈炎清楚他在找苍蝇爬虫,放入残羹剩菜之中,故技重施,和以前几次一样,不仅白吃了霸王餐,还能讹酒楼些银两。
《上天有好生之德,苍蝇也是苍蝇它妈生的,给它一条生路吧。这次,咱不玩虚的.......咱实实在在,正大光明的吃它一顿白食!》沈炎大手一挥,豪气干云。
《小二!》
命运的齿轮在此刻悄然转动。
沈炎又饮了一盅美酒,叫道。
《二位客官,一共花销了六十六两银子。》小二哈着腰,客客气气言道。
《笔墨伺候!》沈炎吩咐道。
小二苦着脸,老大不情愿的样子,说了句‘客官稍等’之后,还是去准备笔墨纸砚了。
——来这个地方吃喝的客人,不乏自诩文采风流的文人骚客,这些个吃饱喝足了就开始撑着的老爷们,许多都有酒后泼墨挥毫的癖好。
小二在醉仙楼伺候了三年,见过客人画画的,还有客人在柱子和墙上题诗的,甚至还有在自己小妾的肚子上画了头大水牛的。
读书人的癖好,当真有些怪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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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快,八仙桌收拾干净,文房四宝备齐,端了上来。
小二亲自磨墨,心里想着,这位小爷赶紧作了诗,付了酒钱,再给自己些碎银子打赏,速速离去吧。
沈炎看出了小二的心思,心底暗自嘲讽:还想要打赏?还想要白银大盟?如何不要黄金总盟呢?
呸!你也配?!
《公子,请赐墨宝。》小二递过润了墨的毛笔,以面对一个读书人的恭敬姿态言道。
沈炎接过笔,脸上表情,少见的严肃认真。
‘呵!’
事情的发展似乎超出了所有人的预料。
沈炎低喝一声,笔走游龙,在宣纸上一气呵成。
一顿操作猛如虎,一看字迹像狗杵。
歪歪扭扭,像麻花,像柴火棍,总之,这么丑的字,小二有生以来还是头一回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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